利用職務便利,原滁州卷煙廠企劃部部長芮某伙同他人套取該廠廣告費665萬餘元並非法占有,且伙同他人侵吞門票款78萬餘元。12月23日,該案在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
  芮某於今年4月1日因涉嫌貪污罪被刑拘。據合肥市檢察院指控,芮某利用擔任原滁州卷煙廠企劃部副部長、部長職務便利,伙同葛某等人,私自借用、設立兩家廣告公司,違反企業及主管單位關於廣告投放及費用的管理規定,未經招投標、集體研究等程序,擅自決定將該廠在某媒體單位2004年、2005年的廣告投放業務交由兩公司代理,從中套取廣告費差額665萬餘元並非法占有。
  另據檢方指控,今年11月,原滁州卷煙廠為提升“紅三環”品牌形象,出資在安徽省紅三環體育館主辦演唱會,活動由芮某負責。其間,芮某伙同他人侵吞售票款48萬餘元。2004年7月,原滁州卷煙廠獨家贊助由安徽省體育中心承辦的2004年世界女排大獎賽(中國站)的比賽。比賽結束後,芮某伙同他人侵吞售票款30萬餘元。
  檢方認為,芮某、葛某的行為構成貪污罪,應依法追究刑責。關於量刑,檢方認為,芮某的貪污數額為743萬餘元、葛某的貪污數額為665萬餘元,法定量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本案中,芮某系主犯,葛某系從犯,兩人系主動投案,歸案後如實供述,依法構成自首。案發後,芮某退贓160萬元,葛某退贓27.2萬元,綜合以上情況,對芮某可以從輕處罰,對葛某可以減輕處罰。
  晨報記者瞭解到,芮某涉嫌貪污一案是由合肥市檢察院組織的全省檢察機關觀摩示範庭。此次示範庭邀請了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市院公訴專家共計40餘人觀摩庭審。(江淮晨報 記者王凱)標簽:滁州卷煙廠 貪污編輯:吳樾  (原標題:滁州卷煙廠幹部貪污七百多萬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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